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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發作期的治療急性發作的治療目的是盡快緩解氣道阻塞,糾正低氧血症,恢復肺功能,預防進一步惡化或再次發作,防止並發症。一般根據病情的分度進行綜合性治療。
  1.脫離誘發因素處理哮喘急性發作時,要注意尋找誘發因素。多數與接觸變應原、感冒、呼吸系統感染、氣候變化、進食不適當的藥物(如解熱鎮痛藥,β受體拮抗劑等)、劇烈運動或治療不足等因素有關。找出和控制誘發因素,有利於控制病情,預防復發。
  2.用藥方案 用藥方案見表1。正確認識和處理重症哮喘是避免哮喘死亡的重要環節。對於重症哮喘發作,應該在嚴密觀察下治療。治療的措施包括①吸氧,糾正低氧血症;②迅速緩解氣道痙攣:首選霧化吸入2受體激動劑,其療效明顯優於氣霧劑。亦可同時加入溴化異丙托品(每次0.25mg)進行霧化吸入。必要時可在1小時內重複應用2-3次,好轉後改為每4-6小時一次。如果有呼吸緩慢或停止的情況,可用舒喘寧0.2mg或叔丁喘寧0.25mg加入生理鹽水20ml中靜脈緩慢注射。靜脈使用氨茶鹼有助於緩解氣道痙攣,但要注意詳細詢問用藥史和過敏史,避免因重複使用而引起茶鹼中毒。激素的應用要足量、及時。常用琥珀酸氫化可的松(300-1000mg/天)、甲基強的松龍(100-300mg/天)或地塞米松(10-30mg/天)靜脈滴注或註射。然而,激素一般需要3~6小時後才有明顯的平喘效果。 ③經上述處理未緩解,一旦出現PaCO2明顯增高(50mmHg)、吸氧下PaO260mmHg、極度疲勞狀態、嗜睡、神誌模糊,甚至呼吸減慢的情況,應及時進行人工通氣;④注意並發症的防治:包括:預防和控制感染;補充足夠液體量,避免痰液粘稠;糾正嚴重酸中毒和調整水電解質平衡,當PH值<7.20時,尤其是合併代謝性酸中毒時,應適當補鹼;防治自發性氣胸等。
哮喘非急性發作期的治療一般哮喘經過急性期治療症狀得到控制,但哮喘的慢性炎症病理生理改變仍然存在,因此,必須制定哮喘的長期治療方案。主要目的是防止哮喘再次急性發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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